关于场车检验所需资料的注意事项
各使用单位:
国家总局颁布的《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(TSG N0001-2017)已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,根据《规程》要求“场车使用单位进行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……”、“场车使用单位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,……进行的检验”,受检单位在报检时应注意:
① 申请首次检验时,应提供以下资料:
名称 |
要求 |
备注 |
营业执照 |
复印件,盖章 |
同批申请的车辆共用一份 |
制造许可证 |
复印件,盖章 |
同批申请的,相同制造资质的车辆可共用一份 |
型式试验合格证 |
复印件,盖章 |
|
产品质量合格证 |
复印件,盖章 |
一台车辆一份。 |
自行检查报告 |
原件,盖章 |
《自行检查报告》(参考模板)见附件1。此报告可以一台一份,也可以同批申请的车辆共用一份。下同。 |
规范作业环境承诺书 |
原件,盖章 |
《规范作业环境承诺书》(参考模板)见附件2。同批申请的车辆可共用一份。下同。 |
行驶路线图(观光车辆) |
复印件,盖章 |
行驶路线图必须为地图形式,能清晰标明观光车辆的行驶路线。同时,行驶路线图中至少应标明道路限速、最大坡度及位置、所适用的车辆车牌号或编号。 |
同时,受检单位应准备上次检验报告(如果有),使用维护保养说明,产品质量合格证明(原件),行驶路线图(观光车辆)(原件),现场检验时将会检查。
② 申请定期检验时,应准备以下资料(可现场提供):
名称 |
要求 |
备注 |
上次检验报告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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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登记证 |
原件 |
要求同上表 |
自行检查报告 |
原件,盖章 |
要求同上表 |
规范作业环境承诺书 |
原件,盖章 |
要求同上表 |
行驶路线图(观光车辆) |
原件及复印件(盖章) |
要求同上表 |
③ 申请复检时,应准备自行检查报告(要求同上)。
④ 对于进口车辆申请首次检验的情况,根据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的相关要求,“……使用维护保养说明、产品铭牌、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应当采用中文。”,请使用单位按照此要求准备资料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
广州机电院
2017年6月8 日
文章来源:admin